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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学习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履行新职能岗前培训班圆满结束

作者:新闻办 来源: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发布时间:2009-07-03 08:58:25 发布部门: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:178
      6月28日-6月30日,省局在南昌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学习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履行新职能岗前培训班。全省11个设区市局和樟树局的局长、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、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副局长、食品安全监管科和政策法规科科长,以及各县(市、区)局长共计200多人参加了培训。
      这次培训是省局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,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机构改革精神,适应将要履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的需要,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而举办的。这也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以来举办的规模最大、规格最高、人数最多的一次培训,是全系统履行新职能前的一次大学习、大练兵。
      在6月28日上午的开班式上,省局负责人刘理讲了话。他指出,贯彻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,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风险,妥善应对食品安全的国内国际影响,将是一个长期、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。举办这次培训班是认真贯彻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现实要求,是做好履行新职能相关准备的客观需要。他希望参训人员明确学习目标,增强培训实效,遵守培训纪律,完成培训任务,通过学习增长新本领,用学到的法律和专业知识,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。
      这次培训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、省人大法工委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。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是《食品安全法》起草过程中的主要负责人之一,他亲临训班为学员解读《食品安全法》。国家局食品许可司司长童敏、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孙咸泽,上海局安全监察处处长顾振华和我省卫生监督所聂君华、晏军在培训班上授课。他们分别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、餐饮服务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许可管理、重大活动现场食品卫生安全保障、食物中毒处理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实际工作的原则、方法、要求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。专家们的讲课从实际出发,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,体现了深厚的理论造诣、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很高的讲课水平,使学员们深受教益。在每堂课结束前,还安排了互动环节,学员提问,授课的专家现场解答,更是活跃了课堂气氛,调动了学员们学习、思考的积极性。许多学员表示,通过这次培训,比较系统、全面地学习《食品安全法》和配套法规、规章,初步掌握了餐饮服务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总体框架,理解了新职能和履行新职能的基本要求,学习了上海市等先进地区的监管经验,为履行新的监管职责打下了基础。
      在6月30日下午的培训班结业式上,省局巡视员孙雅光作了小结,省局负责人刘理作了讲话。刘理要求全系统要明确职责,理顺关系,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中更有作为;要围绕中心,认真履责,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更有作为;要改进作风,提高素质,在机关效能年活动中更有作为;把握重点,强化监管,在和谐平安创建活动中更有作为;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对上半年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,大胆建言献策,提出下年重点工作措施,恪尽职守,迎难而上,再接再厉,在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,在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更有作为,以优异成绩向共和国六十华诞献礼。
      孙雅光在小结时强调,学习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,履行好新职能必须在理解力、执行力、操作力,增强工作自觉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上下功夫,对新形势、新任务要有清醒、深刻的认识,对履行新职能中现实而重大的问题要有务实而准确的把握,要依法依规创造性开展工作。
      省局领导刘理、孙雅光、陈长江、周自成、田克仁带头参加了培训班的学习。孙雅光和陈长江分别主持了开班和结业仪式。
      江西日报、江西电视台、江西人民广播电台、南昌电视台等12家新闻媒体对此次培训进行了采访报道。(省局新闻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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